后勤保障管理
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4-06-03 点击量:
第一节 后勤保障基本原则
第二节 后勤保障工作范围
第五条 办公(医疗)用品管理
一、办公(医疗)用品统一采购。采购前,由采购人员根据各部门、各科室的采购申请,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后进行采购。
二、严格出入库制度。库管人员进货应认真验货、对单,发放时必须做好登记。
三、使用人应明确责任,厉行节约,避免浪费。外借须严格登记,人员调动应当完善交接手续。
第六条 车辆、设备管理
一、车辆、设备主管部门应建立车辆、设备管理档案,对车辆、设备使用及保养情况及时进行登记。
二、各单位公务车辆由行政人事部门负责管理,工作用车须填写《派车单》。公车原则上不得私用,特殊情况需要私用的,由分管领导批准。司机未经领导批准,不得将公车交予他人使用。
三、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不得酒后开车、开赌气车。违返交通规则被罚款,驾车司机出50%,单位出50%。一年内违返交通规则5次以上,被罚款均由司机本人负责。司机因违反交通法规产生的罚分由司机自行负责。
四、特殊情况公务车辆安排不开,需要借用个人车辆时,征求个人同意,每公里补助1元,如出现罚款等情况,按前款相关规定处理。
五、车辆、设备应实行责任管理,做到专人使用、专人保管、专人负责,因违规违纪、使用不当出现事故导致损失的,应承担赔偿责任,并给予行政处罚。
六、设备使用人和车辆司机,对所负责的器械设备、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,出现损坏、故障或交通事故等问题要及时报告,尽快处理。
第七条 基建、维修管理
一、基本建设应做好规划、预算,报上级批准后实施,实施中应严格控制成本、进度和质量。
二、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维修制度和操作规程,认真做好水、电、暖等基础设施和车辆、电脑、医疗器械等设备的维修工作。
三、建立维修报告单制度,对基础设施、车辆、设备等出现比较严重问题,凭自身(维修)能力不能完成维修任务时,应向上级说明情况,外聘人员进行维修,以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。
第八条 职工宿舍管理
一、住单位宿舍的职工,应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,做到统一标准,统一安排,统一协调。
二、新职工需要住宿的,由行政人事部门(办公室)通知后勤管理部门安排宿舍。新职工到职前,后勤管理部门须为其准备好被褥、洗脸盆等生活必需品。
三、由单位提供被褥等生活用品的,职工本人须先交300元押金。就职满半年以上的,押金退还本人,被褥等生活用品归己;不满半年的,押金不退,被褥等生活用品归个人。
四、职工入住宿舍后,应爱护宿舍的各项设施和物品,人为损坏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照价赔偿;自然损坏的应立即报告,由上级领导安排处理。
五、职工离职必须搬出宿舍,并进行物品交接,发现物品短缺或人为损坏的,应照价赔偿。
六、必须加强宿舍安全管理,外来人员不得入住本单位的宿舍;住宿人员离开宿舍,应关闭所有电源;宿舍内不准存放危险品,发现存放危险品的,要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和处罚;职工应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,并不得随意动用别人的物品。
七、定期对职工宿舍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,及时纠正。
第九条 环境卫生管理
一、各单位要建立日常卫生清扫、检查、监督、管理制度。
二、单位保洁员每天上午对责任区必须进行一次清扫,并保持无痰迹、无杂物、无垃圾,整洁明亮。
三、职工每天上班时必须清扫整理一次办公室卫生,并保持室内干净,物品放置整齐有序;保持门窗干净、明亮、无灰尘;保持墙壁和顶部无蜘蛛网;保持洗手池干净、无污迹,水龙头无滴漏;保持垃圾筐摆放规范和垃圾处理及时。
四、倡导开展无烟单位活动,禁止职工在单位室内吸烟,保持室内无烟头、无烟具、无烟味;保持衣冠大方整洁,无异味。
五、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下午,由各单位行政负责人牵头,组织全体人员大扫除。
第三节 后勤保障人员管理
第十条 各单位分管后勤保障的领导,应高度负责,抓好后勤保障人员的思想教育、文化学习,及时做好思想工作,引导他们增强服务意识,树立全局观念,自觉做好本职工作。
第十一条 重视后勤保障人员的业务培训,不断提高后勤保障人员的维修、保管、保养等方面的业务能力。
第十二条 后勤保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,严于律己,做到服从指挥,听从工作安排。
第十三条 后勤保障人员应经常深入医疗临床一线了解情况、了解需求、征求意见,及时改进工作中的问题。
第十四条 后勤保障人员的工作情况,应接受医务人员等服务对象的检验和考评,不称职的应及时作出调整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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