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管理规范之会议规定
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4-06-03 点击量:
第一节 会议规定
第一条 会议分类
二、部门例会
(一)月会。公司部门、学院、研究院每月底召开,由部门、学院、研究院负责人召集,全体人员参加。会议议题:
1、传达公司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,通报公司近期工作安排,研究贯彻落实公司决议、要求的具体措施。
2、总结本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,布置下月工作计划,明确任务分工。
3、明确需要协调配合的事项,分析工作中遇到的困难,并提出解决的建议。
(二)周会。公司部门、学院、研究院每周六上午召开,由部门、学院、研究院负责人召集,全体人员参加。会议主要传达上级精神,讲评本周工作,布置下周工作等。
三、医院会议(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执行)
(一)院务会。每周五下午召开,由院总经理(院长)召集并主持,院总经理(院长)不在,由副院长召集并主持,院务会成员参加,必要时可吸收有关科、室领导参加。会议主要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,推广学习医疗机构的先进经验和创新成果,研究解决医院临床医疗、服务保障和行政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布置安排工作等。
(二)院周会。每周六下午召开,由院总经理(院长)或副院长主持,院务会成员、科室主任和有关人员参加。会议主要学习上级有关精神,传达院务会的决定和工作要求,听取科室情况汇报和建议,提出解决科室存在问题的措施。
(三)行政查房会。一般每个月进行一次,由院总经理(院长)组织医疗护理组、医药器械组、行政后勤组进行查房后,召开现场碰头会,针对存在的问题,提出改进的办法。
(四)联席会。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召开,由院总经理(院长)或党支部书记主持,院务会成员、党支部委员、工会委员和有关人员参加。主要研究讨论医院建设、发展、改革等重要问题。
(五)科周会。每周一上午上班前召开,科主任主持,全科人员参加,传达院周会精神、讲评业务、布置本周工作等。
(六)晨会。每天上午上班时召开,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。科主任主持,全科人员参加,进行交接班,听取值班人员汇报,及时解决医疗、护理中存在的问题,布置当天的工作等。
(七)职工大会。每三个月至少召开一次,由院总经理(院长)或党支部书记主持,全体职工参加。主要传达上级重要精神,学习先进典型经验,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,对重要工作进行布置、动员等。
(八)医务人员座谈会。每季度召开一次,由院总经理(院长)或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,座谈会人员应有一定的覆盖面和代表性,注意吸收老、中、青不同年龄段的医务人员参加。会议主要听取他们对医院建设、发展和管理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院领导对医务人员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,须在一周内作出反馈。
(九)病员及家属座谈会。半年至少召开一次,由业务副院长主持,医务部主任、总护士长、病房护士长、病员及家属代表参加。主要听取并了解病员及家属的意见,加强医患沟通,提高医疗质量,改进服务工作。
(十)院务会成员民主生活会。每年召开一次,结合年终工作总结进行,一般应提前10天左右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告,以得到公司的指导和监督。会议由院总经理(院长)或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,院务会全体成员参加。主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以及群众、院务会其他成员提出的意见,认真自我剖析,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交换意见,沟通思想,增强团结,改进工作。
(十一)专项工作会。根据工作需要召开,由分管领导主持,有关人员参加,会议就所议专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,了解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,解决存在的问题,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。
第二条 会议规范
一、会前准备 二、会议实施 三、会后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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